甲方: (委托方)
乙方:蘇州瑞利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(承包方)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》以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,甲、乙雙方就食堂承包事宜經共同協商,達成以下協議,甲、乙雙方共同遵守。
一、具體內容:
1、甲方提供廚房及現有廚具、餐具、水、電、燃料、住宿。廚房員工工資和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。
2、乙方委派專業的管理人和工作人員進駐甲方公司進行現場操作,為甲方員工提供用餐服務。
3、在承包期間,必須添置或需要更換的廚房設備、用具特產,用乙方提出申請,經甲方同意,由甲方負責購買。未經甲方同意添置的設備。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。
4、工作餐用餐標準:
早餐:伙食標準為人民幣 元,(米飯和湯任食)
中餐:伙食標準為人民幣 元,為 大葷 小葷 素菜 水果。
晚餐: 伙食標準為人民幣 元,為 大葷 小葷 素菜 水果。
夜宵:伙食標準為人民幣 元,為 大葷 小葷 素菜 水果。
用餐人數: 早餐 中餐 人,晚餐 人夜餐 人.
5、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情況要求規定的時間,保時保量地正常開餐。
6、甲方總務科每天晚餐前將次日工作餐用餐人數通知乙方廚房主管,乙方按此人數準備飯菜份量。雙方根據甲方員工每天就餐實際人數結算餐費。
7、伙食費結算方式:每一個月為一次結算;乙方預期墊付一個月伙食費,工作次月 3 號前憑報餐簽單的人數,雙方進行核對、清算、總結。甲方并在下個星期一次性用現金或現金支票支付給乙方。
8、廚房工作人員在甲方的廠轄區內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,違者甲方給予處理。
9、甲方在乙方交接進行盤點所剩糧油副食品等,乙方按原價接收,數額從付給乙方伙食費中扣除。雙方解除時甲方須按原價接乙方剩下的糧油副食品。
10、在合作期間內,雙方應按照合同條款協力合作,互相配合,雙方不可無緣無故,較率行事解除合同,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。
二、甲方責任:
1、提供設備的維修和保養。
2、甲方員工必須遵守乙方的用餐規定。
三、甲方權限:
1、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各種行政管理,如:衛生、治安綜合治理、監督等。
2、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員影響甲方正常工作(如無特殊情況下),甲方有權追究責任。
3、甲方有權對飯菜質量、數量、衛生服務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。
4、承包方其它方面違約時,甲方須告知乙方,乙方應盡快調查落實,把處理結果告知乙方。
四、乙方責任:
1、按甲方消防、廠規、治安做好工作。
2、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衛生部門發放的健康證、統一工作服,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的檢查。
3、經營場所進行定期防鼠、滅蚊。
4、廚具、炊具每天進行清潔消毒。
5、必須確保食物的質量,嚴禁購進變質變霉的食物,保證做到食品衛生、內部環境衛生經的起上級部門檢查并達到合格。
6、乙方員工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作息,準時開餐,開餐時間由甲方規定,如有變動應事先通知乙方。
7、甲方廚房現有的設備及餐具乙方應合理使用,妥善保管,不得人為損壞和丟失,如有缺失照價賠償。
8、乙方在運作期間所需食堂工作人員的福利費用均有乙方自理。
五、乙方的權限:
1、有權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。
2、有權自主聘用、調協工作人員。
3、有權拒絕超出合同,而又不合法律、法規的要求。
4、如市場物價上漲過高,造成乙方在兩個月虧損的情況下,可以與甲方進行關于增加伙食費用的問題的協商。
六、其他事項:
1、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損失時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,乙方不承擔甲方房產和設施等經濟損失。
2、如經營期間乙方提供不合格食物造成甲方員工食物中毒,經相關部門查明原因鑒定責任方,由責任方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。
3、若發現甲方職工損壞餐廳,廚房等設備,由乙方上報甲方管理人員處理。
4、承包結束時,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場地、設備、工具等一一清還給甲方,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。
5、承包期滿是否續約合同,甲方必須提前通知乙方。
6、任何一方提出解約,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與對方協商,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,若一方無故違約,須賠償對方最后一個月餐費的10%作為違約金。
7、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,由雙方代表協商處理。
七、合同期限:承包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,為期 年。
八、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到人民法院拆訟解決;該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。合同正本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。
甲方代表(簽名) 乙方代表(簽名)
單位(蓋章) 單位(蓋章)
年 月 日 年 月 日